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高考在线导读:1.高校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4万平方米(约合726.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0平方米;生师比18.7:1;专任教师31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0%;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5.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97.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418.9元;图书80.5万册,生均图书114.9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院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科学确定培养计划和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专业语种不限,学院开设英语和日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3.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2 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3 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4 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5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6 080916T 虚拟现实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7 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 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9 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10 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11 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12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29000
13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29000
14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5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6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7 120803T 跨境电子商务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8 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19 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20 081205T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21 82801 建筑学 五年 4-7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29000
22 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29000
23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24 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9000
25 50207 日语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9000
26 50302 广播电视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9000
27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9000
28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3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印章。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公示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普通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29000元,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30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5500元。(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学院最终公布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到户籍所在地经办银行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学院认定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天使之翼助学金(8000元/年)、筑梦远航助学金(5000元/年),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院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学院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明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院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院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理工类和高考改革采用3+1+2模式选考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文史类和高考改革采用3+1+2模式选考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外语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高考改革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专业省份的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770151、62770152、62770153、62770154、62770155、6277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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